项目编号: | KGC100015-07SG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高淳县生态之旅景区配套、泮池公园改造工程泮池公园提升改造景观亮化工程 | |||
招标单位: | 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 |||
代理单位: |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5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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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KGC100015-07SG 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高淳县生态之旅景区配套、泮池公园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0]1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泮池公园提升改造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高淳县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亮化配套施工 10、工程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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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2月26日至 2010年3月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4:00分,在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5月20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亮化工程。 六、其他: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因本工程工期紧一个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建造师在建工程等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4、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的建造师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全部投标人建造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书原件核对完后才进行拆封、唱标。 6、认定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缺项无效,公证件视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中的项目经理名称出现不一致时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原件;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工程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进行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 11、其它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细阐明; 1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报名需携带的主要材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公章):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复印件(指:对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县外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及类似工程业绩。 14、根据高建工字[2009]6号文的要求,对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县外施工企业在进行相关工程的投标报名时,必须先到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 |||
报名期限: | 2010-2-26|2010-3-4 | |||
联 系 人: | 胡小红 | |||
联系电话: | 52208487 | |||
联系传真: | 52201839 | |||
联系地址: | 江苏南京中华路444号30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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