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城乡正处于大规模、高速度、超常规、跨越式建设阶段。全国政协委员李占通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在工程鉴定和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高风险、非规划的工程建设行为还时有发生,为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
李占通日前向记者列举了主要原因,如建筑工程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劳务分包行为不规范,分包企业资质水平较低,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的不稳定;劳务分包企业合同纠纷现象严重,经常因结算发生纠纷,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李占通建议: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制度。将建设工程鉴定和工程劳务分包的有关内容在《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对建设工程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人员的资格认定、鉴定程序、鉴定范围、法律责任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明确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人,并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对违反规定者应取消承包权并且追究相关责任;对劳务分包企业及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资格、职责进行明确。
“政府加大投入,建立劳务人员培训体系也十分重要。”李占通提出,要明确政府部门、施工企业和培训机构职责,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培训机制,提高劳务企业作业人员整体素质,对于重要施工岗位,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加大建筑业质量监督及执法力度,加大工程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力度,完善受理渠道,形成投诉工作和监督工作的联动机制;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要从严审查,杜绝无资质队伍混入参与工程建设。建立一支由建筑结构师、造价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专门从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作,以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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