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浙江义乌市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0-04-1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义乌市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义乌佛堂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发布日期:2010年4月17日 地区:浙江 报名开始:2010-04-19报名截止:2010-04-28 详细内容:
义乌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一 、项目背景
佛堂镇江北地块是佛堂镇江北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临佛堂古镇保护区,北接江北中心区,是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的重要配套区域和居住综合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招标。
  2、设计范围: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详见图纸。用地规模约63万?。
三、规划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义乌市域总体规划、义乌市和佛堂镇的相关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合理确定规划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策略,明确规划片区整体开发建设思路,以促进该地区合理健康发展。
  3、规划应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水域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城市防洪要求,合理确定市政、防洪等配套设施内容,促进协调发展。
  4、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体现集约化思想,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5、建立功能明确、等级完备的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与对外交通的衔接。
  6、空间形态设计、绿化景观系统应充分体现生态保护原则和滨湖特色,构筑富有特色的滨水地区形象。
四、设计深度要求
  城市设计深度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
五、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文册、图纸展板、多媒体演示文件(含解说、时间15分钟)、电子文件、模型(有效底板面积宜不小于2平方米)等。
报名条件: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建筑甲级资质和信誉良好的设计机构或国外知名设计机构。
  2、近五年承担完成过国内具有同等规模、相类似的规划设计业绩。
  3、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具备注册规划师或一级建筑师资历。
七、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境外规划编制机构的中国分支机构登记证书)。
  3、规划设计单位简介。
  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
  5、报名单位应按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境外机构还需提供资格证明。
  6、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邮寄或送至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城中中路55号院内4楼)。
报名期限: 2010-4-19|2010-4-28
联 系 人: 骆主任
联系电话: 1360582392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义乌市佛堂镇招标采购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投标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业绩、近年完成的工作主要设计人的资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名单。从中选择3-6家设计单位参与投标,对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放《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十、评标办法
  1、获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按规定时限完成成果文件;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成果进行审查和评定,采用匿名打分方式,从投标方案中确定中标单位及方案;
  3、邀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中标单位对方案进行深化、细化,并按照规划编制深度要求完成《佛堂镇江北ABCD地块设计方案》。
正式投标人确定办法
1、佛堂镇人民政府将在公告截止日期15天内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资历及相关的设计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3~6家最终入围参选单位,并发出入围通知书参加竞标活动。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最终入围的参选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当日内需以传真方式书面确定是否参与设计竞标。并在三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派人至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贰万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方式为:义乌市内企业采用银行本票,义乌市外企业采用银行汇票。开户名:佛堂镇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堂支行 银行账号:19-647101040000106),待选定设计方案的中标人后即行无息退还。


分享到:
编辑: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匿名: 早该搞了,等现在 2010-04-26 支持(0) 反对(0)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