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山东 | |
工程名称: | 山东青岛高新区羊毛沟(正阳路至羊毛沟2支流)河道景观工程、咸水湖景观工程设计 | |
招标单位: | 青岛高新区建设局 |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工程规模:青岛高新区羊毛沟(正阳路至羊毛沟2支流)河道景观:面积约为58.7万平方米,包括绿化景观、河道清淤、护岸砌筑等景观工程;咸水湖景观工程:面积约为27万平米,包括绿化景观、河道清淤、护岸砌筑等景观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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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 (1)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国际著名景观设计公司。 (2)主投标单位必须联合中国境内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及具有水利设计(具有河道治理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投标。 2、各投标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主投标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主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条件1中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人民币),由联合体中主投标单位采用银行账户电汇方式缴纳(谢绝现金)。投标报名开始时间前已取得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资格并缴纳信用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效力。 | |
报名期限: | 2010-4-23|2010-4-29 |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969701996 |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0年4月23日9时至2010年4月29日16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东0212房间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主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主投标单位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体其他成员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劳保证明(从各地社保网打印,能充分体现投保人的单位和投保日期等详细资料,投标报名时须在现场进行网上确认;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6)主投标单位自2007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一个)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主投标单位的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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