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各供应商必须现场勘查,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备案后生效,响应单位同时把南门街道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证明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南门街道联系人李祖建:13812688289) 2、中标单位须给设计单位设计费人民币肆万元整(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后3天内需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设计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实际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1、各供应商需前往实际现场勘查,并经业主确认、备案后生效。 2、若设计图纸中与采购货物清单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清单为准。 3、供应商所提供品牌的产品应按以上要求制作,同时明确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4、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5、响应单位系直接生产商在标书中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环保体系认证书、质量、环保检测报告等。 三、响应单位资格: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各供应商在报名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也须附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同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备查;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1谈判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1.2明细清单报价表: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设备清单表(表格格式可自行设计); 2 、技术部分 2.1.1设备清单表(格式见附件); 2.1.2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承诺; 2.1.3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2.1.4《企业2006、2007、2008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2.1.5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介绍、检测手段、检测设备介绍 2.1.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响应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2.1.7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售后服务(包括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2.1.8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 3、资格证明文件 3.2.1谈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2.2 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3.2.3 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2.4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5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3.2.6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授权证明书以及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2.7投标确认函原件; 3.2.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组成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谈判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 五、谈判有关说明: 1、供方应按照采购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其报价包括从供货、安装到验收合格结束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上述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为无效。 3、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响应单位或其委托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到现场,8小时内给予解决。其它按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5、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7、响应单位在参加谈判时须向我公司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该保证金必须在谈判规定的开始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号,拒收现金。收款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30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在备注内必须填列谈判文件编号:SZXY2010-C-T-001-A。该保证金届时按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8、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0.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9、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如无正当理由而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除按规定不予退还其保证金等经济赔偿外,还将被财政部门列为不诚信名单而予以通报,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售后服务:免费质保2年,如有问题投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 六、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邀请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等相关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1、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成交总价执行。 (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的余款一年后一周内付清。但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无异议后退还(无息)。 2、质量与检验: (1)验收标准:按本谈判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需接受甲方在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交货条件: (1)完工日期:2010年6月25日前。 (2)运输及到货地点:养育巷指定安装地点 4、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 (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如邀请乙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订。 5、违约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