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穗发改城[2010]92号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科韵路高压走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 |||||||||
代理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名称:①科韵路高压走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一标 ②科韵路高压走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227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57481-31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553690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人民币8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设二个标段。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招标规模:
注:投标申请人可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但只可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本项目报名时只需提供一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7 月 2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 7 月 2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 ?? 11:30 下午:2:00 ??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报名条件: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甲 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其中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申请人可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但只可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投标最高报价值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如果一个投标单位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单位只能中最高报价值较大的标段,另一标段由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条第5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投标申请人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的,只需递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须在投标申请表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注明申请的标段和工程名称。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报名期限: | 2010-7-21|2010-7-28 | |||||||||
联 系 人: | 梁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81257481-312 |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
备 注: |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