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s2010030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新安江九龙山艺术景观设计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
招标单位: | 新安江延伸综合开发项目指挥部 |
代理单位: | 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hs20100306
发布日期:2010年8月3日 新安江九龙山艺术景观设计与施工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1、新安江九龙山艺术景观设计与施工工程,由于报名家数较少,现决定延长报名时间。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在黄山市屯溪区尤溪九龙山;招标范围为地质灾害整治山体坡面艺术景观的设计及施工,含巨型塑山、摩崖石刻、雕塑、绿化、亮化的深化设计与施工;崖壁约12800M2。 3、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并有意愿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请持企业法人出具的介绍信和联系人身份证明(或传真)在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 8月5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到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费200元。 |
报名条件: |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专业从事园林景观、塑石假山、生态园林景观、旅游景观、主题公园、园林雕塑等艺术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专业化的独立法人或是城市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与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3.2 投标申请人近两年内完成了2个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型塑山等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实景图片、合同及验收证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近两年内有大型施工业绩(实景图片、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3.3具有国家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优先。 4、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8月6日下午15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装袋送至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逾期不送者,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招标人预计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结束后三天内,向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和一套完整复印件,预审后原印件退回。 5、如合格投标人过多时,业主可视情况择优选取不少于7家企业参与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0-8-3|2010-8-6 |
联 系 人: | 王小妹 程文军 |
联系电话: | 0559-2525299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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