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zx20100800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洪泽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再利用工程(第三次) |
招标单位: | 洪泽县水利局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招标单位 洪泽县水利局 项目名称 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再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洪泽县境内,宁连高速公路入口以北1200m; 招标内容 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再利用工程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规划红线图 招标范围 1、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设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含调整估算); 2、优化方案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25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4、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占地面积 工程区总长为6500m,占地约260万m2; 投资规模 6680(万元) 招标类型 □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报名、资审 |
报名条件: |
报名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⑶、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第2条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高级技术职称; ⑵、2005年1月1日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并主持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下列工程之一:①尾水收集处理工程(不限建设规模)②人工湿地工程(不限建设规模);③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苗圃工程。 ⑶、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时须
携带资料 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原件核查): ⑴、投标申请函; 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⑷、营业执照(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资质等级证书(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等级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专职交易员持联合体协议参加报名。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并收取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 设计方案 经济补偿 1、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设计方案补偿费用如下: ⑴、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排名第1-3名的中标候选人,其设计方案经济补偿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万元、5万元、3万元(税金自理); ⑵、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无论方案排名如何,招标人不支付其经济补偿。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因重大偏差判定废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获得人民币1万元的补偿(税金自理)。 设计费用 1、本项目设计费包括: ⑴、方案深化设计<含编制估算>、方案优化设计<含调整估算>费用; ⑵、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的费用。 2、本项目设计费计取标准如下: ⑴、参照“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文件规定,投标人自主报价; ⑵、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4000万元。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
报名期限: | 2010-8-10|2010-8-16 |
联 系 人: | 谢安滔 |
联系电话: | 13305177774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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