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0703-1040CIC4G04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关于北海基地二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
代理单位: |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为兴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二期工程,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决定对上述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受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建设,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负责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
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顺岸式码头1座109米和护岸86米、防波堤200米;吹填形成陆域9460m2;建设值班待命侯工楼、救生艇维修保养库等,总建筑面积1885 m2;改造及建设停机坪、道路、堆场等,总面积18769 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通讯、绿化、围墙等工程。
该项目建设位置:广西北海市
2、招标范围
(1)报建手续
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有关权证和相关手续;承担上述手续和权证办理等工作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a.劳动安全评估费;
b.环境影响评估;
c.防波堤占用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使用金交纳(注:码头及后方陆域的海域使用证业主已办理完毕,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不需考虑相关工作及费用);
d.通航安全及通航环境评估;
e.岸线申批;
f.倾倒余泥许可证;
g.房建工程的相关规划、消防、人防、卫生防疫、国土等报建手续;
h.施工许可证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
(2)工程建设内容
a. 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批复中包括的工程内容包括码头、护岸、防波堤、陆域回填、道路堆场、陆域建筑、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临时工程等内容。主要包括重力式顺岸码头109米;护岸86米;东北防波堤200米;形成陆域面积约9460平米;改造及建设停机坪、道路、堆场等,总面积18769 m2;,训练场地956平米;侯工楼建筑面积1597平米,救生艇维修保养库288平方米。
b.一期围墙改造:要求风格与二期统一,主要包括更换栏杆,原有饰面砖拆除重心贴面砖,旧门卫改造,围墙门口设标志电动门。
c.一期码头更换护舷及系船柱;
d. 仓库天面重新做防水处理。
(3)工期要求:总工期24个月(因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延误的工期顺延),其中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4个月,施工工期20个月。
3、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单位可自2010年8月19日~8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3:30~16:00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楼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人民币壹仟元,售后不予退还。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所有的初步设计等文件,要求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如需邮购,加收人民币壹佰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保证采用中国国内银行汇款、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投标保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开户名: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号: 110060239018002343611
5、统一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项目现场
标前会时间: 2010年9月2日下午
标前会地点: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项目现场会议室
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距投标截止期18天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
7、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通过招标代理于距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8、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2010年9月17日10:00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9、将于2010年9月17日时在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参加。
10、本工程实行总承包招标,即EPC(设计、采购、施工)方式。 |
报名条件: |
11、报名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近五年(2005年~2009年)内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水运工程总承包(EPC)的单位。
1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水运报
1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标阶段。 |
报名期限: | 2010-8-19|2010-9-2 |
联 系 人: | 戴?、陆悟深 |
联系电话: | 010-63348263、010-84242973 |
联系传真: | 010-63373645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滨江路42号交通部南海救助局规划处 |
备 注: |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