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09010574111000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沥?振兴大街14、16、18号。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的AH101821、AH101822、AH101823、AH101924、AH101926五个地块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67259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8684平方米,代征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3362平方米、代征城市绿地面积65213平方米。市政公用设施AH101822地块不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实际规划范围仅AH101821、AH101924两个地块,即可用面积为85512平方米,总部大楼限高:200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9]439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090105741110006)。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992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2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共划分为A、B、C三个区,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进行开发。一期工程是位于A区的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大厦,二期工程是位于B区的商务公寓和C区的科研办公楼。本次招标主要是对项目整体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总部大楼(即A区)的工程勘察、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以及B、C区内建筑物的建筑设计(B、C区内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只要求绘制建筑立面图、剖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建筑物外观效果图及夜景图。)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1 年 6 月,竣工日期为2014 年 8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
报名条件: |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0年 9 月 2 日至2010年 9 月 3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049.461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307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61.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46.0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30.7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包干。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中标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深化设计,20天编制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报建文件,方案确定后 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其中施工图审查约20天)。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是。
1.9.2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标明的中标总价,按《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精神规定下浮20%收取。(此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另行单列。)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本项目含有城市规划内容,如投标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城市规划 |
报名期限: | 2010-8-30|2010-9-3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20-28866076 |
联系传真: | 020-87750105 |
联系地址: |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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