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四川青川县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0-09-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 四川广元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青川县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设计招标(第二次)
招标单位: 青川县林业局
代理单位: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青川县生态修复。
2.2.建设地点:东阳沟、毛寨保护区;房石、青溪、关庄、凉水、竹园、沙州、木鱼、乔庄等乡镇
2.3.建设规模:林草植被恢复4010公顷(含种苗基地恢复10公顷);了望台重建3座,维修1座;巡护、管护房重建800平方米;保护站点用房重建833平方米,维修加固1000平方米;监测站用房重建1000平方米;防火、防病虫用房重建173平方米,维修加固61平方米;巡护及防火道重建40km;林区作业道重建15km
2.4.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林草植被恢复:401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40公顷、人工点撒播1150公顷、封山育林2210公顷。苗圃恢复:三锅苗圃恢复10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施恢复重建:其中:了望台重建数量3个、维修1个,巡护、管护用房重建800平方米,保护站点用房重建1000平方米,保护站点用房维修加固1000平方米,监测站用房重建1200平方米,工作站、检查站用房重建1300平方米,防火、防病虫用房重建173平方米,防火、防病虫用房维修加固61平方米,巡护及防火道40公里,林区作业道15公里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林草植被恢复:401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40公顷、人工点撒播1150公顷、封山育林2210公顷。苗圃恢复:三锅苗圃恢复10公顷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二标段为:了望台重建数量3个、维修1个,巡护、管护用房重建800平方米,保护站点用房重建1000平方米,保护站点用房维修加固1000平方米,监测站用房重建1200平方米,工作站、检查站用房重建1300平方米,防火、防病虫用房重建173平方米,防火、防病虫用房维修加固61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三标段为:巡护及防火道40公里,林区作业道15公里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家认可的营造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院。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院。
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设计院。,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07到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造林工程设计
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07到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设计
三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07到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 9 月  16 日 至2010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2010年   月   日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元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ceinwz/indexgy.htm,下同),联系电话:0839-7207430、传真电话:0839?7202694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网)。
4.2 招标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抵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广元市政府政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9-16|2010-9-22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28-66469728
联系传真: 028-66469729
联系地址:
备 注:
分享到:
编辑: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