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JTR榕2010-019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闽侯县荆溪新城新区中路B标段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
招标单位: |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
代理单位: |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荆溪新城新区中路B标段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10]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度970米,宽度36米,桩号K1+740~K2+710,城市二级主干道,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路面、路基、雨污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保修期满,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33.68万元。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4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投标人申请人或其派出的主要人员未列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fjjs.gov.cn)法人违法违规档案或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6日至2010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事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1日14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路18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它 9.1.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无需另行购买,但须持原购买凭证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换取新的招标文件与新的购买凭证,原施工图纸及已汇达的投标保证金仍然有效。 |
报名期限: | 2010-10-26|2010-11-11 |
联 系 人: | 陈小姐 葛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561216-801、805 |
联系传真: | 0591?87567076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铜盘白龙路6号办公楼五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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