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光泽县西溪北路-武林路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西溪北路-武林路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光发改 [2010] 169、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光泽县西溪北路?武林路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光泽县城区(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2.3. 工程建设规模:西溪北路长约1000米,红线宽18米,按滨河景观路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沿河滨水景观;武林路长约2000米,红线宽24米,按城市滨河景观路设计;武林路城西段长约1300米,红线宽32米,按城市综合性主干道标准设计。 2.4. 投资总额:估算造价约人民币3800万元(西溪北路估算造价约人民币630万元;武林路估算造价约人民币1700万元;武林路城西段估算造价约人民币1470万元。不包含滨水景观造价,滨水景观按200元/每平方造价设计,规模待定) 2.5. 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光泽县西溪北路?武林路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弱电、供电照明、给排水工程、绿化、滨河景观、管线综合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 2.6.2内容:光泽县西溪北路?武林路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 / ;建设周期 / 。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甲级资质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5.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市政设计单位为主体。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泽办事处(光泽县217路万福小区3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含光盘)每份售价300元; 4.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中山大桥及中山北路、仙华洲路、西溪北路-武林路三个标段的投标。开标顺序为:中山大桥及中山北路→仙华洲路→西溪北路-武林路。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12月9日下午18: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论投标人投标几个标段,每一投标人只需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 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屏山大酒店(福州市华林路树兜12号),联系电话:0591-87826888;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总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2. 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为: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道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计费基价以施工中标价为依据,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30%,滨水景观设计费为6元/每平方米;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 :(水下) 350 元/米;(陆地) 180 元/米包干(含钻机进出场费、移机费、安全维护费等)。 8.2投标方案的补偿:第1名为中标人不予以经济补偿;第二至第五名分别按2万、1.5万、1万、1万元经济补偿;未入围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
报名期限: | 2010-11-9|2010-11-16 |
联 系 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9-7929120, 18905094512 |
联系传真: | 0599-7929120 |
联系地址: | 光泽县217路万福小区3栋201室 |
备 注: |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