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家、西藏自治区不断加大西藏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西藏在52个县推行了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安排资金两亿元在5个县实施了草地生态保护奖励试点政策,促进了5611万亩天然草场的保护与恢复。全面限制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690万亩天然林实施了严格保护,对2508户农牧民进行了生态搬迁。每年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75846万元,对西藏全区7地(市)66个县(市、区)的1011.2万公顷重点公益林进行长年管护,使发挥主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资源就地保护力度,西藏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县级24个),保护区面积达41.3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47%,居全国之首。另外还建立了2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8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地质公园(国家级2个)、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使西藏拥有的6400多种高等植物、855种西藏特有植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798种脊椎动物、196种西藏特有动物以及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已建的保护区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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