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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绿化景观设计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0-12-13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温州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单位: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北接温州龙湾区滨海大道四期终点,桩号为K0+000,向南经后岗山南侧山麓,穿越前岗山,跨场桥浦河(瑞安市与龙湾区分界线)接至飞云江三桥北接线瑞安段起点,终点桩号为K3+702.165,全长3.702Km,其中隧道段276米。绿化面积约5.5万平方米。

  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规定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中央分隔带采用18.0m,路基总宽为48.5m;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计防洪水位:3.66m。

  二、招标范围

  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景观设计招标,设1个设计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景观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文件(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专题报告等工作。

  报名条件: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0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交易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后20天后,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3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供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批复后20天内,应分阶段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

  六、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席。

  九、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银行帐号:951801551000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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