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3832010016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湾体育中心周边市政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 |
招标单位: |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
代理单位: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8320100163 项 目 名 称:深圳湾体育中心周边市政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320100163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湾体育中心周边市政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及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袁嘉 办公电话:83521052, 移动电话:,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经 办 人:刘利 办公电话:83709052,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13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26.09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与该项目有关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体育中心南侧1号、2号两座跨海德三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及体育中心北侧滨海大道辅道改造工程两个部分。其中滨海大道铺到改造采用直线式布置,增加公交停靠站和出租车上落客站,完善相关标志标牌,设置相应市政配套设施及绿化。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1月11日 至 2011年3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09:00时 至 2010年12月17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后审工程除外。现场报名。 |
报名条件: |
投标报名条件: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无);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另: 1、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资格: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职称;(2)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或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 其他投标报名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3、自2009年12月1日起至发布公告之日起(前1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4、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暂停监理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6、根据法院《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监理政府投资工程;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核验; 4、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核验; 5、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 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技术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3)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报名期限: | 2010-12-15|2010-12-17 |
联 系 人: | 袁嘉 |
联系电话: | 83521052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