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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监理招标

http://www.chla.com.cn 2010-12-1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宜发改办发[2009]45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四川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之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

  招标单位: 宜宾市公用事业局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公用事业局

  项目名称  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之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宜宾市中心城区

  实施时间 4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长度约6.2公里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配套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之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

  报名条件:

  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要求比选申请人有类似项目业绩(2007年1月1日以来已监理完成过2个及以上城市道路路灯建设工程),否则,即使被抽中,仍属不符合参选要求,取消参选资格。②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开选会现场时须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原件备查。③比选申请人以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在报名截止当天及之前将银行转帐单、本公司基本开户许可证传真给比选人证明按要求递交了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12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12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0210000001200100039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监理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报名期限: 2010-12-15|2010-12-20 联 系 人: 周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568082315 联系传真: 0831-2105735 联系地址: 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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