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01215G2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四川甘孜州泸定县城南大桥整治维修项目监理(第二次)
招标单位: 泸定县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定县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泸定县城南大桥整治维修项目(第二次)
建设地点 泸定县泸桥镇
实施时间 2010年12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城南大桥桥长280米,主跨150米,桥梁净宽4.54米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投入
其他 该桥为缆绳吊桥,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主揽进行维护;2.更换桥面系;3.对主钢构进行防腐处理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泸定县城南大桥整治维修项目监理(第二次)
报名条件:
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总监资格证,比选申请人须具有1个或以上市政工程类似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②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有效地《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12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12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定县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沪定县支行
账 号:57410104000569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监理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定县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报名期限: 2010-12-15|2010-12-20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13568293338 联系传真: 0836-3122430 联系地址: 泸定县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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