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广州市天河体育西横街181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白云大道南~景云路、东华南路~广九大马路、中山大道塘口村三座人行天桥工程勘察设
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单位: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白云大道南~景云路、东华南路~广九大马路、中山大道塘口村三座人行天桥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2.3 工程范围:包括白云大道南~景云路、东华南路~广九大马路、中山大道塘口村三座人行天桥工程,桥梁最大单跨大于40米。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桥梁的结构、装饰、管线、桥梁检测等相关内容。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函[20 ] 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10】92号 。
1.2.6 资金来源:城投集团出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限额:人民币约1800万元(其中白云大道南~景云路人行天桥600万元、东华南路~广九大马路人行天桥600万元、中山大道塘口村人行天桥600万元,投标人须按每座天桥分别报价且投资额不得高于工程估算限额)。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注: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地质调查、测绘(含控制、地形(修测)、线路)、勘探(含地下管线)、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报名条件: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和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在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内,即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3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报名,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以下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
■方式(二)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
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64.80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3.24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0.6480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0.48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0.32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设计总费用中部分用于投标方案补偿,并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将此部分费用从设计费用中扣减。
投标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三天后起三个月内,未中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补偿合同,待办理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不签订补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
如果投标人或申请补偿的未中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自未中标人办理投标补偿有效期满之日后起二个月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偿合同。招标人有权使用领取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需另付给使用费)。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报名期限: 2010-12-17|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0-87598777转879/13711182116 联系传真: 020-8759059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体育西横街181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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