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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迎宾公园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1-20 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伽师县迎宾公园是集文化休闲、生态环保为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公园。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公园雕塑景观造型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公园位于伽师县迎宾路以西,紧邻S311线,占地面积约350亩,主要以园林景观造型为主,四周高中间低,中心处为水域。中心雕塑广场位于公园东南角,S311线与二乡公路十字路口中央,是喀什市进入县城的主入口处,雕塑广场半径16.5米。

  二、征集对象和征集时间

  全国所有关心、支持伽师建设的设计公司、自由设计师、高校设计专业师生、艺术工作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征集活动于2011年1月15日开始,至2011年2月15日19时截止。

  三、创作要求

  1、设计理念能展示伽师文明发展成就,突出“瓜乡铜城”的发展主题,体现城市的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设计所需相关资料请登陆伽师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jsx.gov.cn/

  2、设计风格简约大气,创意独特,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与公园整体风格及水体、绿地协调统一。

  3、尊重地方历史文化特征,体现伽师厚重历史文化及和谐奋进、崇德尚文的人文精神,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

  四、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地址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电子文档三部分:

  1、设计说明

  (1)、题目、设计理念、创意构思说明;

  (2)、技术指标和建设步骤建议;

  (3)、工程投资估算。

  2、设计图纸

  (1)、单体或群体建筑立面图;

  (2)、各方位效果图(含鸟瞰图);

  (3)、夜景灯光效果图;

  (4)、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3、电子文档

  设计单位送报设计成果电子备份文件2套,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纸为JPG格式文件。

  逾期未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将视为弃权;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也将视为弃权;提交成果经专家组审查不符合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的,视为作废。另外附件中的报名表和承诺书须填写盖章后一并提交。

  五、知识产权与版权声明

  1、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出版、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凡参加本次方案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3、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4、如有疑问可向主办方咨询,主办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日程。

  5、应征作品被采用后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6、参与设计方案投标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提交设计方案无论是否中选均不退回

  五、评选与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评审,最终评出一等奖一个,奖金5万元,同时作为入选方案进一步设计,最终确定实施方案,设计费用按雕塑总造价的5%计取。

  六、联系方式

  作品请寄:新疆伽师县建设局;邮编:844300;

  联系人:左勇屈卫才

  电话:0998-672890515599858555

  伽师县建设局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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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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