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河南三门峡市文化广场工程(六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1-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三财采购[2011]第8号总第844号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河南三门峡市文化广场工程(六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三门峡市助帮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编号:三财采购[2011]第8号总第844号。

  二、招标项目:三门峡市文化广场工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三门峡市二?九国道以东,河堤路以北,五源路以南;

  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合格;

  六标段:文化广场花岗岩石材采购

  1包:花岗岩石材约15200平方米

  2包:花岗岩石材约18000平方米、花岗岩压顶约1300米

  3包:花岗岩石材约31000平方米、花岗岩压顶约2400米

  4包:花岗岩路缘石约29000米

  以上标段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一至五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六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包。

  报名条件:  五、资格要求:

  (1)一、四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五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六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生产加工服务的生产商,投标人需出具有效采矿许可证。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表格式登录三门峡建设信息网下载http://www.smxec.com/,按要求内容填报)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需提供2008年以来,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

  4、第五项资格要求中的内容;

  5、投报二、三、五标段的外省投标企业需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注:如每标段报名超过7家,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的业绩情况、生产能力、社会信誉、财务状况等各方面(以上内容须在报名资料中体现)进行资格审查,取前7名。

  七、报名时间:2011年1月18日?2011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45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附二楼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八、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月18日?2011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出售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中段市直综合楼8楼813室,三门峡市助帮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九、投标保证金:一、二、三标段每标段肆拾万元;四、五标段每标段陆拾万元;六标段中1包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2、4包每包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3包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收到入围通知函后以转帐形式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获取相应证明。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98-2608915

  报名期限:  2011-1-19|2011-1-24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98-28580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分享到:
编辑: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