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YHCG-2011-019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安徽
工程名称:安徽合肥市瑶海区市容局、龙岗开发区垃圾车、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单位: 瑶海区市容局、龙岗开发区 代理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 采购项目编号与内容:
1、项目编号:YHCG-2011-019
2、项目内容:见附件(可分包)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料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
3、报价文件
(1) 报价表;
(2) 付款条件;
(3) 售后服务承诺;
(4) 其他。
五、接收报价书日期:
2011年3月22日上午9时整,将报价书递交至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书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六、本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及规格以及询标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则采取评标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评标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谈判活动中,每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给出最后一次书面说明和最终承诺报价的机会。
报名条件:
七、供应商须知:
1、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2、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
3、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询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八、供货期:现货供应
报名期限: 2011-3-15|2011-3-22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51-449653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108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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