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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两岸堤岸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4-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天津

  工程名称:天津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两岸堤岸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堤岸景观绿化工程大光明桥-刘庄桥段3.5公里两岸景观绿化以增加绿化的层次,加设花箱,突出海河堤岸绿化丰富色彩为主。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1年海河(大光明桥-刘庄桥)堤岸景观绿化工程范围为大光明桥至刘庄桥,以增加绿化的层次,加设花箱,突出海河堤岸绿化丰富色彩为主。绿地提升面积16000余平米,增加大小花箱740余个。总投资600万元。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本工程为施工阶段监理,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和其他相关资料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2.4工期要求:2011年04月30日至2011年05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4月12日至2011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报名期限:2011-4-2|2011-4-11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58792337联系传真:58792335联系地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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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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