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榕市建安招2011066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福州交建大厦外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 交建大厦外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仓山发改局 以闽发改备【2011】A0300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大楼外立面改造(含玻璃幕墙)、1-10楼室内装修、设备安装及修缮等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
2.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须;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监理项目;
(4)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的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1年 4 月 11 日至 2011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 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4 月 26 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1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7.3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期限: 2011-4-11|2011-4-15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621599 联系传真: 0591-87620550 联系地址: 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东门)行政楼一层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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