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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庭院景观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4-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庭院景观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盐城东方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嘉源人才公寓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开经发[2010] 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庭院景观灯具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盐渎路以北、长江路以南、泰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

  (2)采购规模: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庭院景观灯具采购标的造价约160万元,具体工程数量及选型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和招标文件附图。

  (3)产品质量等级:优等品。

  (4)供货期: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日历天内完成灯具的采购、供货。

  四、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庭院景观灯具采购、供货及伴随服务。

  报名条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灯具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灯具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原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灯具的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制,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4月 13 日8:30时至2011年 4 月 19 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卜伟,联系号码:0515-85606513,88356610)

  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除本公告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生产厂商投标时需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灯具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3)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上述生产厂商投标资料中的(1)、(2)项或代理商投标资料中的(1)项原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视同原件】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

  九、开标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期限:   2011-4-13|2011-4-19   联 系 人:   卜伟   联系电话:   0515-85606513 83566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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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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