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江苏苏州湖语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4-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GYY201012029招标类型:工程招标地区:浙江工程名称:

  江苏苏州湖语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投资规模:71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GYY201012029

  工程名称:湖语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园区阳澄湖大道北、莲花路西

  标段编号:GYY20101202901

  标段名称:湖语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710

  计划发包时间:2011-1-31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企业业绩、信誉:企业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并且近二年内(以获奖日期为准)承担过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其中一条: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6)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工程拒绝园区施工单位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如下: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单位职工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投标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此社保清单所有报名单位均须提供,且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包括工程的以下完整资料: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若有)等]、企业前两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若无信用手册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预审办法:采用下述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9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大于9家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家的单位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办公室投诉电话66605607

  报名期限:2011-4-21|2011-4-28联系人:商轶/吴玲玲联系电话:66606671/66606673联系传真:66606628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备注:

 

分享到:
编辑:sea
有关  江苏 苏州 二期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