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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洪塘街道洪发路(洪塘中路-洪塘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5-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编号: 11GC040072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宁波洪塘街道洪发路(洪塘中路-洪塘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11GC04007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洪塘街道洪发路(洪塘中路-洪塘东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位于银亿地块南侧,北至银亿地块,南至华晨地块和公交职业学校,东至机场路,西至洪塘中路招标工期为总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含勘察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项目规模:全长550米,规划宽度44米工程总投资:约1800万元招标范围:洪塘街道洪发路(洪塘中路-洪塘东路)道路工程(道路、桥梁、雨污排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电力,交通及公交环卫设施、电信及燃气管线等)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拟派主设计师具有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5月10日9:00时至11:00时;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5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

  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www.nbctc.com.cn)下载后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9日

  报名期限: 2011-5-3|2011-5-9 联 系 人: 屠世侠 联系电话: 8737570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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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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