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030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福州市金洲支路、金环支路三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代理单位: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金洲支路、金环支路三道路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0]256号、榕发改基建[2010]2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金洲支路、金环支路三道路工程(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金洲支路全长705米,规划宽18米,桥梁1座,宽度18米,跨径20米;金环支路三全长629.008米,道路宽18米;
2.4监理工作内容:福州市金洲支路、金环支路三道路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5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2.7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金洲支路起于金洲南路,止于浦上支路;金环支路三起于金环路止于浦上支路;
2.8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2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8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科信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金洲支路、金环支路三(监理)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2011-5-9|2011-5-13联系人:林晶、林木英联系电话:0591-87504608转806、815联系传真:0591-87565955联系地址:http://www.fjbid.gov.cn/zbgg1/zbgg/201105/t20110506_115987.htm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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