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127087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通东快速绿化景观带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80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东快速绿化景观带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三、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南通市东快速路两侧。
2、工程概况:东快速绿化景观带(通吕运河—通沪大道),位于南通市东快速路两侧,包括地形、绿话、小品、给排水、亮化等配套设施。长约8700米,每侧宽20米,米,估算造价8000万元。
3、比选内容:方案设计。
四、参与竞选要求:
1、申请人资质及业绩: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配套设计中如给排水等无工程设计所需的相应资质时,可与南通市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联合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必须是高级技术职称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具有满足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执业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型、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
3、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具有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专业设计业绩。
4、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5、其它条件: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方式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截至时间前在http://www.ntszjs.com网站上点击报名项目右侧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对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单位,招标人可以对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下午23:00时整。
3、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521室。
六、资格预审保证金要求
1、本次设计比选设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参选单位须按要求的金额将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在2011年5月26日10时00分前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为:88050154900000011。汇入时间超过期限的作为自动放弃参选。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必须由参选单位的本部汇出(如:设计院下设分院的,必须由总院汇出比选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作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参选单位的资格审查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未中选单位的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在其比选结束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资格审查保证金的退还必须由报名参选单位的联系人持本人身份证至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签订设计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报名必须具备的资料:除了以上明确需要的资料外,还需要
①承诺函(必须统一采用比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二)
②授权委托书;比选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参选资格。报名参选单位的人员在比选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参加设计比选、退还保证金等与比选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冒先生、谭先生联系电话:0513—81550380(Fax)、0513—81550380
附件一:参选设计单位报名表单位名称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注册时间及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拟派主要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主要业绩拟派主要专业负责人名单资质及主要业绩近五年来同类型项目设计主要业绩其他说明单位意见:申请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2011年月日
附件二:承诺函致: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我谨代表公司,对参加南通市工程的设计比选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总院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参选报名、递交文件、参加比选、汇报成果等所有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参与办理。
4、我院将严格执行设计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决定。参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2011年月日
第二章评选办法和评分细则第一条评选程序本次评比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技术函评比,根据比选文件中对设计单位参选资格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比,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评比(不合者设计方案不予评比,比选组织单位亦不对其支付任何补偿费用)。第二阶段为设计方案评比,第三阶段为商务标评比,并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定参选单位的名次,其中第一名为中选方案。参选单位评审总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比选组织单位不对其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第二条第一阶段技术函评比技术函评比根据本比选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比,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判定符合,则技术函合格,可进入第二阶段评比。
第三条第二阶段设计方案评比。评分的总分值为70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得分,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
1、对项目的理解、总体构思分析及对设计主题的符合性,分值为20;按优劣分为三档:好(20-16分);一般(16-12分);差(12分以下)
2、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值为15;按优劣分为三档:好(15-12分);一般(12-9分);差(9分以下)
3、各地块及重要节点设计,分值为16;按优劣分为三档:好(16-13分);一般(13-10分);差(10分以下)
4、配套设施设计,分值为10;按优劣分为三档:好(10-8分);一般(8-6分);差(6分以下)
5、工程造价估算指标的经济性、准确性,分值为5。按优劣分为三档:好(5-4分);一般(4-3分);差(3分以下)
6、现场服务承诺,分值为4分。各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本次设计比选项目的现场服务费不得少于设计费总额的15%。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驻现场服务每月不得少于8天,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设计代表必须是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必须保证常驻施工现场,出勤日不少于22天/月。满足以上要求得基准分3分,否则不得分。
(1)承诺的现场服务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得力,加1分。
(2)在(1)基础上,另有特别服务保障措施,再加1分。
第四条第三阶段商务标评比(30分)本次商务函采用设计费下浮率报价。
1、参选报价的原则:
①本次商务函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10%—20%(含10%、20%),即报价下浮率最小不得小于1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20%,否则视作无效参选文件;
②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15%;
③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如参选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①、②、③点要求的,则该参选文件视为无效参选文件,不予参加评比。
2、商务函评比方法:报价下浮率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报价下浮率在10%至20%之间,按照下浮率每增加1%,加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第五条各参选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参选文件处理,骗取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参选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开标现场。(项目授权代理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报名期限:2011-5-19至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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