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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江海大道景观绿化带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5-2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 138466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通江海大道景观绿化带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0万元 工程简介:

  开始时间:2011-5-26 9:30:00结束时间:2011-6-7 23:00:00

  网上报名 江海大道景观绿化带工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一、工程名称:江海大道景观绿化带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三、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两侧(南憩亭桥—通京大道)。

  2、工程概况:江海大道景观绿化带(南憩亭桥—通京大道),约25万平方米,估算造价16000万元包括绿化、广场、给排水、沿街建筑外立面包装、亮化及配套设施等。

  3、比选内容:方案设计、估算编制。

  四、参与竞选要求:

  1、申请人资质及业绩: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配套设计中如果有道路、桥梁、给排水等无工程设计所需的相应资质时,可与南通市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联合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必须是高级技术职称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具有满足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执业资格; 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型、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

  3、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具有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 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专业设计业绩。

  4、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5、其它条件: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方式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截至时间前在http://www.ntszjs.com网站上点击报名项目右侧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对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单位,招标人可以对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下午23:00时整。

  3、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6月8日下午14:00-16: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521室。

  六、资格预审保证金要求

  1、本次设计比选设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参选单位须按要求的金额将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在2011年6月8日11时00分前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为: 88050154900000011。汇入时间超过期限的作为自动放弃参选。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必须由参选单位的本部汇出(如:设计院下设分院的,必须由总院汇出比选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作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参选单位的资格审查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未中选单位的参选资格审查保证金在其比选结束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资格审查保证金的退还必须由报名参选单位的联系人持本人身份证至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签订设计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名必须具备的资料:除了以上明确需要的资料外,还需要

  ①承诺函(必须统一采用比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二)

  ②授权委托书; 比选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参选资格。报名参选单位的人员在比选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参加设计比选、退还保证金等与比选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513—81550380(Fax)、 0513—81550380

  附件一:参选设计单位报名表 单位名称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注册时间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拟派主要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主要业绩 拟派主要专业负责人名单资质及主要业绩 近五年来同类型项目设计主要业绩 其他说明 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承诺函 致: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我谨代表 公司,对参加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比选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总院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参选报名、递交文件、参加比选、汇报成果等所有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参与办理。

  4、我院将严格执行设计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决定。 参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 第二章 评选办法和评分细则第一条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选小组对各参选人的设计方案、人员组成、设计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遇两家参选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第二条 评选程序先评设计方案(暗标),再评技术函(明标),最后评商务函,合计以上三阶段打分确定中选单位。第三条 参选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

  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一)设计方案(60分,本部分为暗标):

  1、项目的创意、理解、总体构思及设计主题的符合性,分值为30分;

  2、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方案设计的独创性、可行性、全面性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分值25分;

  3、方案估算的全面性、经济性、准确性,分值5分;

  (二)、技术函(20分):

  1、项目组人员组成分(3分) 项目组人员组成的基本要求: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市政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联合体人员不参与本项打分。

  2、现场服务费(3分)各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本次设计比选项目的现场服务费不得少于设计费总额的15%。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驻现场服务每月不得少于8天,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设计代表必须是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必须保证常驻施工现场,出勤日不少于22天/月。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3、代表业绩现场考评分(14分)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单位代表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代表业绩各一个,由专家组根据现场业绩考评打分。企业业绩满分6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如因时间,建设单位未能组织现场考评,则该项所有单位不得分。

  (三)、商务函

  (20分)本次商务函采用设计费上下浮率报价。

  (1)参选报价的原则:

  ①本次商务函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上浮10%~下浮10%(含10%),即报价上浮率最大不得大于1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10%,否则视作无效参选文件;

  ②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15%; ③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如参选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①、②、③点要求的,则该参选文件视为无效参选文件,不予参加评比。

  (2)商务函评比方法:报价上下浮率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报价在上浮10%~下浮10%之间,按照下浮率每增加1%加0.2分、上浮率每增加1%减0.2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第四条 各参选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参选文件处理,骗取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参选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第五条、开标现场要求:已经按照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遵守以下事项:

  1、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开标现场。(项目授权代理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二十分钟),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对于排名靠前的方案设计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已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报名期限: 2011-5-26 至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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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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