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139607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区: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宁波市天一阁广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11GC040098
1.招标条件由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阁广场项目,已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审批登记(登记号为甬发改审批函〔2011〕76号)。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勘察设计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月湖西区,东与天一阁博物馆相临、南临马衙、西以长春路为界、北至天一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工程规模:根据目前规划,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00平米,其中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和配套用房,地上部分建筑以传统院落修缮为主,建筑面积约3500平米。项目立项总投暂估9539万元,建安费用暂估7000万元。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1)、
(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企业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1年6月3日之前,将招标文件中《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详见大厅公告,若地点变更则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同时在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明路宝奎巷5号联系人:崔翀科电话:0574-87309253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灵桥路157号邮编:315010联系人:张雪雁齐飞电话:0574-871949770574-87298907
报名期限:2011-5-26至2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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