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159028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天津
工程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投资规模: 10000.0000万元 工程简介:
报建编号:1210704120090058 招标备案号:12072011063007 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塘沽监理[2011]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09】19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62748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渤海十八路(长江道-珠江道)道路排水桥梁工程,长度1590.975m,宽24m,基坑最大深度8.972m,总投资约1亿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渤海十八路(长江道-珠江道)道路排水桥梁工程,长度1590.975m,宽24m,基坑最大深度8.972m,总投资约1亿
2.4 工期要求:2011年08月01日 至 2012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8、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均应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2楼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8 日 至2011 年6 月1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15日至2011年06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大厦11楼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心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工业区1号
邮政编码:300192
联系人:刘艳海
电话:66619383
传 真:6526691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钢(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牛恪
电话:23681718-828,18622508399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1 年6 月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塘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科
受理负责人:唐蔚杰
电话:65270670
传真:65270755
电子邮箱:heber@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期限: 2011-6-8 至 2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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