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169624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京滨江十字河明渠改造十字河明渠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一、招标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滨江十字河明渠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江宁滨江管委复[2008]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十字河明渠改造监理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BJN081021
3.工程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
4.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900万元
8.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四、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前1-4天)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最后1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1年6月17日17时00分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报名,并在现场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发售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总监: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申请人必须是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监理服务中介机构库内的企业(提供入库证明材料原件);
10.企业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提供有效手册原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
3.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七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处,逾期未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邮编:211100
联系人:刘德丽电话:025-52128578
传真:025-52128578
报名期限:2011-6-13至20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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