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174536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 区:四川
工程名称:四川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项目编号20110615D9所属地区成都 项目名称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5日截止时间2011年06月20日15时 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的通知》(彭发改招【2011】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1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彭州市统一建设办公室 项目名称 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彭州市北新路 实施时间 25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项目建设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全长290米,快22米,总面积6380平方米 建设资金 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彭州市北新路北段(花簇锦绣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8]24号)要求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④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下账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传真:028-83707168)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6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6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彭州市统一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行彭州支行 账 号:1198 5608 657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勘察设计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2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6月21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彭州市统一建设办公室
地 址: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21号邮 编:611930
联 系 人:王鲲联系电话:028-83703468
传 真:028-83707168
报名期限:2011-6-15 至 2011-6-21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