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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督抚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6-2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174757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区:湖南

  工程名称:湖南长沙市督抚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督抚路工程设计。

  2、工程概况:督抚路(西起坪塘大道南沿线-东至潇湘南大道东线)为城市次干道,规划路幅宽度为20米,长度为1280米,双向2条机动车道,设计车速为30-40Km/h。总投资估算约2682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设计。设计周期:

  a.满足初步设计条件后20日历日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满足施工图设计条件后25日历日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次干道(双向2车道,长度不小于1000米,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的类似设计业绩。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城市道路工程项目中曾担任设计总负责人的职务;近三年内(200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次干道(双向2车道,长度不小于1000米,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的类似设计业绩;4、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承诺书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投标现场提交。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九、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派业主评委1名,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7月8日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十一、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2011年7月8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十四、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报名期限:2011-6-15至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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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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