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206718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 区:安徽
工程名称:安徽滁州市龙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规划设计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二次)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次)
3、招标范围: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滁州市内,龙蟠大道与紫薇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8059m2。
6、设计价格: 本项目设计费用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0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保证通过所有相关部门审核,正式图纸捌份,并报送电子版。
9、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但设计成果以必须通过规委会、工招园指挥部、市规划局审批为准,如未通过审批的必须无条件修改,并达到审批通过标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取得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见附件1)
(4)投标报价函;(见附件2)
(5)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复印件和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3、5、6、7、8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设计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0、评标办法:在最高限价以内低价中标,出现排名顺序相同时,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500元整。
13、投标保证金:按滁州招标采购管理局滁招管字【2008】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3.1 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信用保证金金额:5.0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334001040004421
投标(信用)保证金在 2011 年 7月12日 17 时前 必须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龙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规划设计投标(信用)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中标后7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数 额:中标价×10%(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建设单位账户) ;
收款单位: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城东支行
银行帐号: 34001732308053001744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4、付款方式: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投标报价的70%支付设计费用,所剩设计费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次性付清。
15、投标报价要求:
a.合同计价采用单价合同,以占地面积单价为准。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填报总价和单价,以总价最低中标,结算以单价结算,占地面积暂定为58059m2(该数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b.若总价与单价、数量乘积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16、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20个日历天。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1年7月04日至7月12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1年 7 月13 日 08 时 30 分,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西路81号林业大厦九楼)。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1年7月 06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rhzj95@126.com(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1年7月08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3日 08 时 30 分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西路81号林业大厦九楼)
6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7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谢主任,15212188576
8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孙绪安、张晓倩
05507129038、13855003866 18255041786
9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蒋韬,05503019001
四、规划设计条件:
一、区位和用地面积:
该地块位于龙蟠大道与紫薇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58059平主米(最终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商业用房占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5%)。
三、建筑层数:高层(以规划室外地坪±0.00计算,地上建筑限高60米,地下室限制深度不得大于10米)。
四、绿地率:不少于30%。
五、日照间距:应符合《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滁州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实施细则》。
六、容积率: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2.0(不含地下室和非机动车库、物业管理、幼儿园、供配电、煤气调压及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
七、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八、总平面布局要求
沿龙蟠大道和紫薇南路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并按照有关规范,组织好人流、车流及消防疏散的道路系统。沿龙潘大道和紫薇南路不得设置配套商业用房,沿同乐路配套商业用房长度不大于该地块沿路可建总长的三分之二,并宜集中块状设置。住宅与商业混建时,配套商业用房经营内容必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高层住宅拼接不得超过两个单元,建筑面宽不得大于60米。成套住宅90平方米以下户型套数不得少于总套数的50%。
九、停车泊位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库(位)按有关规范要求并结合人防工程在适当位置设置。配套商业用房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个/100m2,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4个/100m2。住宅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个/125m2,地面停车率不大于15%,半地下停车库(位)占总配建车库(位)数的比例不大于10%,且半地下车库面积计入容积率,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不少于1个/125m2设置。同应满足《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关于停车泊位的其它规定。
十、建筑退让
建筑退让应满足与周边现状和规划建筑采光、侧向、消防等间距要求,并应符合《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一、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按部颁规范独立设置一座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物业管理、配电房(箱)、调压站、垃圾收集站(点)、体育设施等配套设施。各工程管线应统一规划设计,采用地下铺设,雨水、污水分流。景观、绿化应与房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应统一设计实施空调机位、广告位和店面招牌等。
十二、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风格,立面应简洁,建筑色彩、造型与周边环境有机协调,注重建筑天际线塑造。沿街建筑公建化处理,不得设凸阳台并需封闭,沿街裙房不得凸出主体建筑。
十三、其他要求
应满足消防、人防、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
十四、图纸、文本要求
持本通知书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滁州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和《滁州市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设计成果应包括:
总平面图,图纸比例1:1000(总平面图应在地形底面上原坐标进行设计,建筑尺寸和定位坐标应标注明确,并注明经济技术指标、每幢主体工程的建设时序和明确取得土地后的开、竣工时间);
建筑日照分析图和照分析报告书;
绿化景观规划图,图纸比例1:1000;
管网综合、竖向规划图,图纸比例1:1000;
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平面效果图、鸟瞰图、人行视角沿街效果图、沿街正立面效果图(无阴影)、建筑效果图及夜景亮化图,报送图版图幅不小于1#图幅;
建筑单体方案图,图纸比例1:100——1:200;
规划方案说明书。
图件按A3规格装订成册,一式捌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十五、本设计条件与红线图合并使用,有效期一年。
注:建筑面积测算以《房产测量规范》(国标GB/T17986.1-2000)为准。
报名期限:2011-7-5 至 2011-7-8
最新评论: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