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公园式生态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荷塘区公园式生态小区建设工程已由株荷政发[201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公园式生态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
三、招标编号:ZZQS-2011-018
四、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五、工程概况:为把株洲市天鹅湖社区建设成为公园式生态小区,该小区总用地面积369亩,由于小区涉及面积较广,本次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约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300万元,改造范围主要为绿地建设、景观建设、休闲设施建设等;二期建设规模约6万平方米,投资额约300万元,改造范围主要为绿地提质、基础设施完善等。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八、工期:一期60日历天;二期6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报名条件:①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②具备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③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该建造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⑤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外地园林绿化企业必须按株标园联发[2009]1号文件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局办理好登记备案手续(填报备案卡)。
有投标意向的投标单位请派员携带上述报名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前来报名。
注:1、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3、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副本,且证书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理(包括设计费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十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十二、入围方式:参照省建设厅[2010]318号文件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zzztb.net
十四、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局交易中心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长江北路1号)
十五、代理机构: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六、联系人:尹静,沈哲
电话:0731-22868628
十七、监管单位: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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