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景观工程的“总管家”
--项目经理在景观工程中的职能角色
项目经理是景观工程的主导,担负景观工程建设的统筹、指挥与协调任务,清晰明确的权责范围可以为项目经理在景观工程建设中提供明确的职能范围和权力、义务,便于项目经理在特定权限内针对景观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规划和过程执行,并适时调整工程管理部署,通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项目经理的权责在景观工程建设中的定位甚为重要,在充分调动项目经理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保证业主、监理方、设计方和施工方等工程参与方能够各司其职,交叉协同配合,达到景观工程同筹、共建、联保、互用的一体化、多元化和系统性。本文结合工程案例详细说明项目经理在景观工程中的“总管家”角色。
一、项目经理的认知
项目经理(ProjectManager),从职业角度,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环保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从从业角度,是指受企业法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才能上岗。2003年2月27日,国发(2003)5号文明确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同年4月23日,建设部发布通知,确定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为五年,即从2003年2月27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1?。由此看来,如今的项目经理作为工程管理岗位,需要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在具备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后,才能很好地完成在工程建设当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本文当中,虽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基本取代了项目经理资质,但仍沿用项目经理的说法,主要考虑从管理岗位的实务要求出发,着眼于工程项目本身。
二、景观工程的组成
景观工程作为专业技术工程,隶属于建筑工程系列当中,主要由绿化、市政道路、景观建筑小品等工程建设内容构成。在众多建设元素中,景观工程倡导以绿化项目为主要建设框架,以植物配置呈现主体造景的同时,道路、建筑、小品搭配使用,在满足观赏性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功能性使用空间。通过设计踏勘、场地平整放样、地面铺装、建筑小品搭设、道路修整及绿化苗木采购种植等方式方法,打造具有绿化特色和实质的景观工程,为城市及市民提供休憩、观赏和游玩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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