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296479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 区: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段(二期)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投资规模:1400.0000万元工程简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1第39号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泉港城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委托对泉港区驿峰路东段(二期)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投资额约1400万元。
2、项目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实施监理,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且至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泉州市建设局公布的2011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库中的监理单位(泉建建[2011]34号文);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5、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其拟派的监理部所有人员已按《泉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泉建建[2009]9号)规定进行人员在泉备案登记。
6、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泉港支行;帐号:9071210010010000016739。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1第39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四、监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80%计取。
五、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工程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8 月12 日17:00止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1年8月5日
报名期限:2011-8-5 至 2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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