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01553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浙江工程名称:
浙江宁海县华山公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1187.0000万元工程简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华山公园工程监理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东侧,建设内容为:景观、公厕、休闲亭、车行道等工程。预算造价118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2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确保获得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1.3招标内容:景观、公厕、休闲亭、车行道等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8月10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县外监理企业须按宁建[2010]7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1人;主导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非主导专业(指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安装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主导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非主导专业(指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安装等相关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如投标人增加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相应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可相应核减。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宁波市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浙江省监理员或宁波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其任职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3.3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1年8月26日15:00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2011年8月10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伍仟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24日16:30时前解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建设局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5号联系人:齐晓娟电话:65577033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三楼联系人:蒋姣娟电话:0574-83531009招标文件.doc
报名期限:2011-8-10至20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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