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02525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江苏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市驳盐河南路(纵五路-灯塔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96.0000万元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LYGX201108003
工程名称:驳盐河南路(纵五路-灯塔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已落实
工程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2064米,道路红线宽35米,设跨蒿东河桥梁一座
标段编号:LYGX20110800301
标段名称:驳盐河南路(纵五路~灯塔路)工程监理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96
计划发包时间:2011-9-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总监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备注: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7、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8、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监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资格预审文件100元,售后不退。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监理大纲25分、人员素质40分、监理取费10分、检测设备l0分、监理业绩8分、行业表彰5分、信誉2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民主中路29号东新绿苑A组团5号楼联系人:张秋
传真:0518-85601819电话:0518-85601819;13951258706
邮编:222001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2011-8-9至20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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