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四川安居城区道路、道路节点、公园等绿地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8-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298234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 区:四川

  工程名称:四川安居城区道路、道路节点、公园等绿地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安居城区道路、道路节点、公园等绿地规划设计项目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安发改[2011]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安居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遂宁市安居区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11]2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7194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安居城区道路、道路节点、公园等绿地规划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安居城区范围内。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和用地规模:

  (1)道路绿地设计对遂安快速通道18米段、遂安快速通道40米段、玉丰至机场路机场段、玉丰至机场路其余路段、凤凰山森林大道、城市南环线、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主干路北、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主干道、电子工业园主干路、安居大道东延线、凤凰大道南延线、琼江大道和安居大道西延线等13条道路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面积74万平方米(1110亩)。

  (2)道路节点绿地设计对遂安快速通道与机场至玉丰路交叉口,G318线与机场至玉丰路交叉口,遂安快速通道与凤凰山森林公园大道交叉口,G318线、凤凰山森林公园大道、城市南环线交叉口,琼江大道与安居大道延线交叉口,安居大道西延线与城市北环的过境公路交叉口,琼江大道与G318线交叉口,G318线、凤凰山森林公园大道、演化寺工业园区间道路围合地块,凤凰山森林公园大道与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主干路交叉口,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主干路北延线与电子工业园主干路交叉口,凤凰大道与琼江路交叉口,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主干道与遂内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口,G318线与凤凰大道交叉口等13个道路节点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面积45.8万平方米(686.7亩)。

  (3)公园绿地设计对头陀寺公园、琼江河公园、玉丰河公园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面积21.2万平方米(318.4亩)。

  2.5、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招标

  2.6、标段划分: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近3年完成1个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 月9日至 2011 年 8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8月31日10时 00 分,地点为 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安居区林业局

  地 址:安居城区安居大道

  联 系 人: 范先生电 话:0825-8665855 传 真:0825-86658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 陈女士电 话: 15983060006

  报名期限:2011-8-8 至 2011-8-15

分享到:
编辑:amon
有关  项目 招标公告 安居 城区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