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公告内容主要有三,一是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是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植物,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等。在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是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上述农药中诸如甲基硫环磷、氧乐果等,也是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中常用到的农药种类。众所周知,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害,是保障我国农林业生产的重要措施,对农林产品的稳产增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农药具有两面性,如使用不当或未严格执行农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可能会造成农药残留超标或增加社会和环境风险。特别是近年来,农药尤其是高毒农药的应用和残留对土壤造成了极大破坏,进而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逐步淘汰和禁用高毒农药是立足我国国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国家出台的此项措施,直接影响到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养护与管理,其涉及的不仅仅是果林安全,还包括公共绿地的用药安全。
北京名木成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恒星认为,对于园林行业从业人员而言,不管是从事农药生产的,还是经销和应用的,都应该提高认识,把思路和关注点转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低碳、环保的农药上来。对于有远大发展愿景的园林企业而言,此次对高毒农药的禁限用,是一次很好的发展机会,因为他们不存在技改等方面的包袱,直接顺势而为,站在时代发展和需求的前沿,围绕人居城镇环境需求,在生物杀虫剂、昆虫信息素、太阳能杀虫灯以及生物菌剂等领域开展研发和引进,就能乘势而上,体现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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