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16951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福建工程名称:
福建宁德市金漳路(福宁北路~垃圾焚烧厂段)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1.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金漳路(福宁北路~垃圾焚烧厂段)施工监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宁顺恒【2011】招字第J-060-1号)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0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约1303万元.
2.2.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漳湾镇贝头村东;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5.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7.资金来源:宁德市国投投入。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4.1.具备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4.2.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类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购买考试用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3.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5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
电话:0593-6109608传真:/;联系人: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九龙商城1#楼六梯202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7188866传真:0593-2936077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报名期限:2011-8-17至20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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