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18160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广东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011-2662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桥中桥中南路西南侧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内。
1.2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1.3项目规模:
本工程为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大坦沙一、二期主要处理荔湾区、越秀区和白云区(部分)的城市污水(包括石井河、荔湾涌、驷马涌(澳口涌)等重要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大坦沙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改造等。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4hm2,其中一期工程于1989年11月底全面建成投产,处理规模为15万m3/d;二期工程于1996年末建成,处理规模为15万m3/d,总投资约3.8亿元;2000年又在一、二期基础上完成了处理能力3万m3/d的扩容工程。
一、二期改造工程总规模33万m3/d(峰值流量34.65万m3/d,总变化系数K=1.05),其中一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为17万m3/d(峰值流量17.85万m3/d,K=1.05),二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16万m3/d(峰值流量16.80万m3/d,K=1.05)。
1.4资金来源及监理费: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概算工程费用约7041.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约2868.89万元,设备购置费约4172.72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154.7398万元。
1.5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24个月,此项目为改造项目,投标人需考虑到污水厂的实际运行与改造同时进行的特殊情况,监理的服务有可能会发生二次或多次进场的情况。
1.6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1年5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1年3月~2011年5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1年5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2.5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要求)。
2.6申请人近三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在此期间,如果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没有不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
2.7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
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2确定中标人原则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项目的中标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3日9:00~11:30,13:30~15: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编:
510655
邮编:
510080
联系人:
江小姐
联系人:
张冬杰、文辉
电话:
020-38890506
电话:
020-87768198-635(684)
13602752036、13682290330
传真:
020-38890589
传真:
020-87673286
报名期限:2011-8-17至20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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