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21309招标类型:监理招标地区:四川工程名称:
四川乐山市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0万元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20110819A5所属地区乐山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监理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截止时间2011年08月24日15时乐山市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监理比选公告一、本项目经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监理承包方式的批复》(乐沙发改[2011]10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沙发改[2011]比选备案第19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城区女神路实施时间建设工期90日历天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改造路面长度约885.3米、车道宽6米至8米建设资金区政府投资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监理1乐山市沙湾区女神路改造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3)其他要求:总监须是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比选保证金直接向比选人提交的,转账单复印件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传至0833-243521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8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1年08月2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户名: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嘉兴路支行账号:51001698638051500609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表三):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监理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8月2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沙湾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沙湾区政府办公楼主楼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金广路2号邮编:614000
联系人:帅蓉兵
联系电话:0833-2435500、18981380188传真:0833-2435212
报名期限:2011-8-18至20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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