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江苏南京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1-08-2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信息编号:325817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京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3000.0000万元工程简介: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

  (2)工程规模:约3000万元。

  (3)工程服务期:建设工期约120日历天。

  三、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施工监理。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乙级监理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拟派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5)拟派安全监理:具有上岗证,人员数量为一名;

  (6)拟派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师,人员数量为一名;

  (7)拟派监理员: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人员数量为一名;

  (8)企业业绩、信誉: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信誉与总监业绩、信誉不能重复,否则无效。

  (10)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

  (1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8月25日登陆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http://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011年8月26日9:00-11:00时将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及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监理员上岗证、总监及企业业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企业资信、企业业绩、监理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监理取费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监理取费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二条评标程序

  先评监理大纲(主要从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等方面对监理大纲进行通过性评审),监理大纲评审通过后,再评单位和个人业绩部分,最后评经济标部分。如在监理大纲评定时,被认定为废标的,或评审不通过,则不再参加下一步评审。

  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

  第三条单位和个人业绩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5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及业绩(27分)

  (1)总监理工程师(15分)

  A.年龄在35(含)~50(含)周岁,得2分,其他年龄段1分;

  B、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建设部其它注册岗位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多加3分;

  C、具有市政类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得3分,专科得2分,其他学历或专业1分;

  D、2008以来担任过类似压力管道工程、类似规模(造价≥2000万元)得3分;最多得6分;

  (2)其他人员学历职称等(12分)

  A、每有1名年龄在35(含)~45(含)周岁,得1分,其他年龄段0.5分,最多得3分;

  B.每有1名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初级得0.5分,非工程系列专业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

  C.每有1名具有市政类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得1分,专科得0.5分,其他学历或专业不得分,最多得3分;

  D.每有1名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2、企业业绩(8分)

  (1)监理过4个以上(含4个)造价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8分;

  (2)监理过2个以上(含2个)造价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4分;

  (3)监理过1个造价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2分。

  第四条、监理取费(满分65分):

  监理费费率报价以一次性费率报价为准。

  (1)监理费报价得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1.875%)的,得60分。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报价费率每减少0.01%,加0.25分,最多加5分(直线内插法计算)

  (2)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费率。

  第五条、如有相同得分,由招标人确定。

  第六条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51号

  联系人:电话:83596194邮编:2260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章晓晖传真:85508795-8006电话:85798608

  邮编:226006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25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8月19日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

  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8月19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作为拟建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乙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拟派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5)拟派安全监理:具有上岗证,人员数量为一名;

  (6)拟派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师,人员数量为一名;

  (7)拟派监理员: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人员数量为一名;

  (8)企业业绩、信誉: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信誉与总监业绩、信誉不能重复,否则无效。

  (10)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

  (1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利益冲突

  14、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4.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申请书递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1年8月25日9:00-11:00送达至开发区中央路51号603室。联系人:章晓晖,电话:0513-85798608,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8.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8.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4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缴费手册或有效证明(须证明已缴费至近两个月);

  18.5企业及拟选派总监、总监代表的近年同等工程监理业绩证明;

  18.6非南通市(含六县<市>)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证明;

  18.7其它相关资料。

  19、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4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9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4、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4、企业业绩: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5、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008年7月至今,单个监理合同中所监理的工程累计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业绩且表现良好(附证明材料);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并将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附件2招标项目概况

  具体包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监理

  报名期限:2011-8-19至2011-8-25

 

分享到:
编辑:amon
有关  处理 江苏 监理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