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贵州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施工

http://www.chla.com.cn 2011-08-24 来源:导航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施工(驻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

  业主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8-30

  所属地区:贵州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施工(驻地)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09】2790号文批准建设,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09】245号批准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项目,项目起点为铜仁市坝灌溪,接在建的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止于玉屏县大龙。采用v=8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4.5米。全线路段总长56.926km。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共4个月,监理服务期32个月。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下设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次招标的是第D合同段。

  第D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第11、12、13合同段(桩号K0+000~K57+248,全长56.926公里)沿线房建、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沿线房建工程(含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近五年(2006年至今)成功地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绿化)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或多个合同段分别完成至少1项交通工程、1项沿线站点设施、1项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投标人近3年(2008年至今)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均可参加本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2011年度)评级汇总表”正本(格式在贵州高速公路公司网站www.gedc.cn招标信息栏下载,并加盖单位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5楼三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200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14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2份递交至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阮女士

  电话:0851-5992730、5992716

  传真:0851-650602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艾明勇

  电话:0851-6800635

  传真:0851-6822771

 

分享到:
编辑:chinainfoseek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