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南京市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http://www.chla.com.cn 2011-08-26 来源:导航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J110830-03FG

  招标代理: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报名截止:2011-08-30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南京市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NNJ110830-03FG

  工程名称:南京市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招标人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建设项目南京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园林绿化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6】8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500万元,市财政预算和统筹基建各安排2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县瑶宕村,占地29000?。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南京文艺家创作基地景观园林绿化-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县瑶宕村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景观和园林绿化

  (5)建筑规模:29000?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监理合同估算价:6.336万元

  (8)划分1个标段

  (9)招标内容: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2、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园林绿化专业)

  (3)依据苏建函【2009】77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书

  3、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30日止,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4号楼404室)处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工程监理招标将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条件。

  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项目总监还须携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准时参加;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5)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

  6、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项目分值评分办法满分备注

  总监15分

  1、所学专业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得5分,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5

  监理注册证书原件备查。换证须出示接收凭证

  2、总监2008年8月1日以来监理过工程造价约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10

  专业监理组人员26分

  1、电气或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5分,省监理员得3分。5

  以监理岗位证书原件为准。换证须出示接收凭证

  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5分,省监理员得3分5

  3、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5分,省监理员得3分5

  4、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6分,省监理员得4分6

  5、有材料见证员的,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5分,省监理员得3分5

  企业业绩15

  投标人2008年8月1日以来监理过工程造价约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15

  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监理取费16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算报价,监理取费为6.336万元,费率为2.11%得16分;各投标人报价每高0.01%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16

  监理设备8分

  具有满足本工程现场常用检测设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的得满分,缺一种扣2分(扣完为止),以有效的检定证书原件为准。

  8提供检定证书原件

  监理大纲20分

  1、监理大纲符合规范要求,内容齐全。应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实施程序,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内容。(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2、制定了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得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3、制定了工程进度控制方案得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4、投资控制方案得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5、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及合同信息管理控制措施得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6、监理组织机构合理,岗位职责齐全,有保修期监理方案得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7、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3分(最高3分,其次2.4分,最低1.8分)3

  8、制定了针对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3分(最高3分,其次2.4分,最低1.8分)3

  9、制定了“治污减排”监理控制措施2分(最高2分,其次1.6分,最低1.2分)2

  合计100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2、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原件。

  3、认定企业业绩及总监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复印件,带原件复核。业主证明、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4、监理组人员专业以监理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监理大纲最后得分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12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7、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8、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岁。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年8月24日8:30到2011年8月30日17:00为止

  以后相关资料的内容与本公告保持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志平

  电话:025-58785659-802、13851498092

  传真:025-58785659-81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4号楼404室

 

分享到:
编辑:chinainfoseek
有关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