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336340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547.1908万元工程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已由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会文件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立项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1]7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547.190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溪源江东岸景观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不含绿化部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保修期满;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且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含总代)或专监;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月26日至2011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9月0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开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且核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邮编:350100;电话:0591-22867516传真:0591-22867517;联系人:张女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新洲城大厦A幢601室,邮编:364000;电话:0597—2331031传真:0597—2332901;第一分公司(福州)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6层电话:0591-83113968、0591-87831857传真:0591-87831787联系人:林先生。(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591903084510501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报名期限:2011-8-26至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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